《社科汉语研究》
2022年第1期
提要:将中国与日本的农村家庭与家产作以比较是很有意义的。日本的家(ie) 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目,它由家名、家产、家业、家格和祖先祭祀等诸要素构成。日本的家产具有排他性( 由长子单独继承) 和永续性的特点;中国的家(jia) 以直系血缘关系的延续为主要目的,作为经济支撑的家庭财产,原则上在兄弟间均分继承。不过,在本文所举的中国( 江村第13 组)事例里,却有着类似于日本( 长野县小县郡K 家) 家产的特点。比如,20世纪70 年代,很多多子家庭,保留一子继承家产,其他儿子入赘他家,这样避免了分家。表面上看,这种制度形似日本的家产制度,但两者之间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别。本文以江村为例,把焦点放在作为居住单位同时又是家产的房屋上,从历史角度分析苏南农村家庭与财产的变化过程。近100 年来江村的房屋变迁表明,家产分割是有限的;由于个体家庭经济积累的增长,家产也不断增加。
关键词:家,家产,中日比较